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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31 浏览: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今年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下半年相关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相关事宜

(一)结题项目范围。本次结题项目包括:(1)2022年前立项、到期未结题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按申报计划应于2025年12月底前结题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3)申请延期至2025年12月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4)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重点项目、2022年、2023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及2023年一般项目),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开放结题时间为2026年1月4日至1月19日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项目下达部门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本通知附件或相关管理部门网站。所有结题成果均须标注项目资助来源及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应用研究项目需提供专家鉴定/验收材料,需独家标注资助信息的项目不得标注多家基金信息。

2.成果审核与提交:论文、专利等需提供原件核对,校级、市级及省教育厅项目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审核后在复印件签署“原件已核”及姓名;著作需提交原件(不予退还)。省教育厅项目需提交4类材料:①结题报告(见附件,封面按实际填写,资助金额:理工科重点6万元/项、文科重点4万元/项,基地平台4万元/项、青年3万元/项,一般项目理工科1.2万元/项、文科1万元/项);②研究报告(含背景、综述、方法、内容、结论、参考文献);③成果简介(简要说明成果);④成果附件(已发表论文、专利、奖励证书、专著等,录用通知、书稿及未标注成果不得作为依据)。

3.附件复印件规范:论文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标注资助信息);专利/鉴定成果提交证书复印件;著作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复印件;成果反响提交权威检索证明复印件。附件需附于结题报告后装订,需加盖其他部门公章的,由负责人提前办理。延期结题按项目下达部门规定执行。

4.申请书意见栏要求:省级及以上课题需专家鉴定意见的,由科技处组织评审;省教育厅项目经科技处签章后,负责人上传签章页至系统并查验;需财务、审计签章的,自行至对应部门办理;校级项目线上提交(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172.19.6.16:8080/system/user/login,点击“项目结题申请”,无项目信息需先完成纵向项目登记审核)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按项目来源及类型分类存放,文件命名为“序号+申报人姓名”(结题报告)、“序号+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其他材料),需与《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一致,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稿:校级1份、永州市指导性计划2份(含申请书、结题表)、省教育厅2份,其他项目按下达部门规定执行。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9日16:30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及签字盖章的一览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不合格的概不受理

二、注意事项

各学院须按规定组织结题及清理工作,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

项目到期未结题的,后果由负责人承担;损害学校声誉的,将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追回津贴及经费等处理,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相关情况作为限额类项目申报参考(上级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湖南省社科基金、社科评审委项目:科技处422办公室,联系人:胡晓,电话0746-6383176;

2.省教育厅、永州市指导性计划项目:科技处422办公室,联系人:彭莎,电话0746-6383176;

3.校级项目:科技处425办公室,联系人:彭玲,电话0746-6382605。

电子稿接收邮箱:ps807055147@126.com,请科研秘书按项目类别分类发送;项目结题后,各位老师须及时将结题文件或证书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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