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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1-05   点击:

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学位办〔2025〕6 号)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

(一)审核对象

今年会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数字经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

(二)审核标准

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 系(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三)审核程序

1.今年会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2025 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2025 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获批开设相关专业的公文以及对应的支撑材料等(电子稿)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专家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

2.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材料于2026年3月1日前再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3.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以上专业的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报送至省学位办审核。

二、普通高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

请2023年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人工智能等)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普通高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的要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和《新设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汇总表》,将材料(WORD版、PDF版)(电子稿)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403A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学位办〔2025〕6 号)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普通高校 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 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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